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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
结婚必须双方本人完全自愿,这是实现结婚自由的前提,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先决条件。对于这八个字,必须作全面的、正确的理解。首先,是双方自愿,而不是一方自愿,其次,是本人自愿,而不是父母、家长自愿,再次,是完全自愿,而不是 勉强同意。
也就是说,婚姻法的这一规定,把是否与对方结婚的决定权,完全交给了给婚者本人,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婚姻自由的权利。包办强迫婚姻、买卖婚姻以及抱童养媳、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行为,都是非法的,对违法者应当进行严肃的批 评教育,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的还要依法惩处。
结婚必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,这并不排除当事人就个人的婚姻间题向组织、父母、亲友和同志征求意见。后者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,不仅可以,而且也完全应该按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,主动地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。这样做,对当 事人正确处理婚姻问题是有好处的。在这个问题上,一定要分清善意的帮助和非法干涉的界限。
婚姻法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的规定,从法律上保障了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主的权利,每一个青年都应当珍惜自己的权利,正确地行使这种权利。
上一个:婚姻制度之所以持续的一个简单的解释
下一个:家庭的形成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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